免費論壇 繁體 | 簡體
Sclub交友聊天~加入聊天室當版主
分享
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

[转帖] 劝差生放弃中考 学校有无教育操守?

2014-6-20 09:21| 发布者: 曼雪|原作者: 钱桂林|来自: 中工博客




    20日,贵州省开始中考。铜仁市印江县的一些学生则无缘考试。记者调查发现,为完成中职招生任务,当地一些中学出现根据摸底考分数自行划线、排名,劝退排名靠后的学生不要参加中考,并“动员”他们就读中职。今年印江县下达中职招生任务,要求完成招生3300人,该任务又被分配到全县21所中学。完不成任务的校长会挨批,成功“推荐”学生的,可获得“生源介绍费”。部分中学为完成任务,只得劝差生放弃中考。(6月20日《新京报》)

  近些年来,每到这个时候,不少地方总会曝出差生“被劝离”的新闻。这些新闻,沾满了无缘中考学生的伤心之泪,也浸含了部分家长的出离愤怒。

  通常情况下,学校劝差生放弃中考的主要动机是片面追求升学率。因为升学率关乎学校的名誉、名气及在学生和家长心目中的地位,进而关系它今后能否招到更多、更好的学生;另外,从个人利益角度看,目前很多中学都不同程度地将升学率与教师收入挂钩。在学校名声和个人利益的双重驱使下,学校和教师便不约而同地将成绩较差的学生,视为提高升学率的最大障碍。可学校为完成上级交派的任务而劝差生放弃中考,这似乎还不太多见。为了“保”职业教育,印江县竟然下达中职招生任务,要求完成招生3300人,该任务又被分配到全县21所中学,而完不成任务的校长会挨批,成功“推荐”学生的则可获得“生源介绍费”。在如此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下,部分中学能不被“逼良为娼”吗?

  历经9年“寒窗”的学生,在中考前夕被拒之门外,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!学校劝退差生放弃中考,让他们失去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,与《义务教育法》相违背。《义务教育法》明确规定: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,保证教育教学质量。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失学、辍学的,要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。

  学校既不能为了自身利益而没有责任担当,也不能被公权所裹挟而失去教育的操守。学校应当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,尊重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。学校劝差生放弃中考,既妨碍了素质教育的推进,也玷污了学校和教师的形象。更为重要的是,侵犯了后进生的受教育权,给他们的心理造成很大的阴影,进而影响他们的前途和命运。职业学校能否“吃饱”,应由招生市场的“大锅”去决定,靠行政干预“开小灶”,令人倒胃。  

醉饮杜康悲世风 笔飞墨舞叹声浓
轻言岂敢忘忧国 风过犹思华夏红
返回列表
当今集体经济的典范——南街村